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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屋能用于工商登记吗?

发布时间:2020-06-30

经营场所是开公司、做买卖的必备条件之一,选择一块“风水宝地”往往能日进斗金。但房屋的功能、性质、权属各有不同,只有找到符合自身需求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才能顺利开张。很多老板在工商登记的时候都有与经营场所相关的困惑:什么文件能作为经营场所证明?房子要是拿不出产权证还能工商登记吗?本文就来给各位老板答疑解惑。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也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提交公司住所证明。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的证明根据不同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

(一)自有房屋提交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

(二)租赁房屋提交房屋租赁协议的复印件以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

(三)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提交出租方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四)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的复印件;

(五)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文件。


综上,无证房屋并不是绝对不能用于工商登记,全国各地的地方法律法规对该问题有着不同的要求,还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加以具体判断。


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工商、卫生、文化广电、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关执照、许可证时,应当对注册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把关,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件,没有相关证件的,不得核发有关证照。”广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第三条也要求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和列入政府公告征收、拆迁的建筑。



因此,在广州市如以无合法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工商登记,可能会因房屋不是合法建筑而被拒绝登记。值得注意的是,有权认定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政府部门有:自然资源部门、农村农业部门、城乡规划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权自行认定房屋是否为违建。

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行以房屋是违建为由拒绝办理工商登记,则涉嫌程序违法。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行政律师,对拒绝工商登记行为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