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类;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经依法征收才能收归国有,进而根据规划进行出让或者划拨。而对于土地征收,大家最关心的就是价格问题,所以我们今天就聊一聊补偿什么,怎么补偿?
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劳动群众集体(多表现为村集体、村民小组)作为土地的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取得土地征收的补偿。
土地补偿款被依法转至所有权人的账户后,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应该由村民会议讨论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规定,补偿项目有五类,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住宅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前四类补偿的标准都是由省一级政府制定的,其中农用地的补偿标准由以前的“年产值倍数”变更为“区片综合地价”。另,新《土地管理法》将“住宅补偿”从“地上附着物”的大类中区分出来,并赋予被征地农民对安置方式的“选择权”。
新法修改后,变化最大的就是农用地的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修改前:
耕地补偿标准: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耕地的安置补助标准: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同时,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新法修改后: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也就是说,以后再征收农用地,省一级政府会先进行调查,并结合土地原用途、土地产值、土地位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区片综合地价,作为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土地征收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基本保障;如果您遇到违法征收行为或者在土地征收上存在疑惑,欢迎联系律师详细咨询。